董事会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检讨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监察审计程序、风险管理程序及外部审计职能。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洪嘉禧先生、朱国斌博士及臧蕴智博士。审核委员会的主席为洪嘉禧先生。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政策和架构以及就制订有关薪酬政策设立正式和透明的程序而向董事提出建议;参照企业方针及目标而审核及批准基于绩效的薪酬;厘定各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组合条款;及确保无任何董事厘定自身薪酬。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朱国斌博士、肖国庆先生及洪嘉禧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主席为朱国斌博士。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就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吴伟先生、朱国斌博士及洪嘉禧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为吴伟先生。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